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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用农产品必须具有“资质证书”

时间:2021-06-26 10:32:02 来源: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已有效对接,共同改善食品和农产品原产地和市场准入的管理,并建立了从“田间”到“舌尖”的安全链。目前,全省共有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209个,其中批发市场32个(水产品2个,水果蔬菜16个,综合14个)。为了建立流通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建立了有效的联动机制,促进了源头控制,加强了食用农产品生产区划的管理对接。产品和市场准入。主要包括: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实现大型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大型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上市。 ,一般发放食用农产品证书;严格要求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依法检查食用农产品资质。证书,集中交易市场的发起人在进入市场时应进行抽样检查或快速检查。抽样检验或快速检验合格的,卖方可以进入市场销售。如果卖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的证明,材料或购买证明,则卖方不得进入交易程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管理,把食用农产品证书作为例行检查和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食用农产品证书的发放和使用情况由主要生产者和经营者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监督部门的监督。监督管理,抽查监测,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时通知农业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日常检查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不安全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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